1.
核心保障
保障名稱
賠付條件
重疾
110種重疾,賠付1次,賠付100%基本保額
中癥
25種中癥,不分組,最高賠付2次,每次賠付60%基本保額
輕癥
50種輕癥,不分組,最高賠付3次,每次賠付30%基本保額
2.
其他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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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名稱
賠付條件
特定疾病
30歲的保單周年日前,確診20種特定疾?。ㄉ賰焊甙l(fā)疾?。r付200%基本保額
重疾額外賠(可選)
在60歲的保單周年日前:保單前5年確診首次重疾,額外賠付80%基本保額;保單滿5年后確診首次重疾,額外賠付100%基本保額
重疾二次賠(可選)
60歲的保單周年日前,首次重疾確診后,間隔1年后確診其他重疾, 按約定比例給付,1年≤間隔期<2年,賠付20%基本保額,每間隔1年,保額遞增20%,最高遞增至100%
惡性腫瘤多次賠(可選)
1、首次重疾非惡性腫瘤-重度,間隔180天,確診惡性腫瘤-重度,可進行賠付;后續(xù)每間隔3年,新發(fā)/轉(zhuǎn)移可賠付,不限次數(shù),每次賠付100%基本保額;
2、首次確診惡性腫瘤-重度,間隔3年,再次確診(新發(fā)/復發(fā)/持續(xù)/轉(zhuǎn)移)可進行賠付;后續(xù)每間隔3年,新發(fā)/轉(zhuǎn)移可賠付,不限次數(shù),每次賠付100%基本保額
特定心血管二次賠(可選)
首次重疾非特定心腦血管疾病,間隔180天,確診特定心腦血管疾病,賠付120%基本保額;
首次重疾為特定心腦血管疾病,間隔1年,再次確診同種特定心腦血管疾病,賠付120%基本保額
身故/全殘(可選)
18歲前,賠付已交保費或現(xiàn)金價值,兩者取大;18歲后,賠付100%基本保額
投保人豁免(可選)
輕癥、中癥、重疾、身故、全殘豁免后期保費,合同繼續(xù)有效
被保人豁免
輕癥、中癥和重疾豁免保費,合同繼續(xù)有效
保障名稱
推薦說明
特定疾病
強化了重疾保障,對于特定疾病理賠的更高
重疾額外賠(可選)
發(fā)生重疾,可以多賠一些,預算充足,加上這個會更好
重疾二次賠(可選)
擔心多次罹患重疾造成的影響,根據(jù)預算進行附加
惡性腫瘤多次賠(可選)
有癌癥家族病史或者比較重視這類保障的,可以附加,但是可以根據(jù)預算來看
特定心血管二次賠(可選)
有家族病史,想要加強保障的,可以附加
身故/全殘(可選)
根據(jù)預算和需求附加,但是保費會偏貴
投保人豁免(可選)
給孩子買或配偶買,可以附加
被保人豁免
輕中重疾保費豁免,實用性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