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 查看推薦點評
(1)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、故意傷害;
(2)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;
(3)被保險人故意自傷、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 2 年內(nèi)自殺,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;
(4)被保險人服用、吸食或注射毒品;
(5)被保險人酒后駕駛、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合法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;
(6)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,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;
(7)戰(zhàn)爭、軍事沖突、暴亂或武裝叛亂;
(8)核爆炸、核輻射或核污染;
(9)遺傳性疾病,先天性畸形、變形或染色體異常,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亮點一:輕中重癥不分組多次賠,重疾賠完前,輕中癥不分組繼續(xù)賠
亮點二:65周歲前,初次確診重中輕癥額外給付60%/20%/10%基本保額
亮點三:癌癥津貼間隔期短,心腦二次不限同種心腦,可附加投保人重疾豁免
亮點四:可享專家二次會診/復診、術(shù)后康復管理、異地交通補貼等綠通醫(yī)療服務(wù)
暫無明顯不足